毛强华:山东省担“供票+担保”模式,重构中小微融资底层逻辑

2025-05-27 17:17:52   内容来源:未知来源

——访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安全协同创新中心首席研究员 毛强华

文/ 本刊记者 陈美琪

在金融服务深度赋能实体经济、全力护航小微企业成长的历史进程中,金融模式的不断创新和突破,是破解发展桎梏的核心驱动力。

——题记

近日,山东省投融资担保集团勇立潮头,开创性地推出了“供应链票据 + 担保”产融结合新模式,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带来了新希望。这一创新举措得到了中国人民银行、上海票据交易所、山东省财政厅和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等多方指导与支持山东投融资担保集团“鲁担惠企通”平台成功获批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平台,成为全国首家获直连资质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长期以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三农”主体融资痛点突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制约着它们的发展。山东投融资担保集团聚焦于此,已累计为全省 62 万余户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三农”经营主体提供超 4000 亿元担保贷款。而此次直连票交所的突破性进展,更是标志着该集团创新打造的“担保增信+票据流转”双轮驱动机制正式接入国家级金融基础设施,实现了模式首创、生态重构和保障民生等核心价值。

为此,《贸易金融》记者特邀业界资深专家——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安全协同创新中心首席研究员毛强华先生,以其横跨政银媒三界、深耕供应链金融三十余载的学术积淀与实践经验,深度解码这一创新模式的革命性价值。作为曾主导多个国家级票据平台建设的金融跨界先锋,毛强华先生的专业视角,恰为理解山东模式提供了一把“金钥匙”。

毛强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供票+担保”模式可以在真实数据的加持下,探索“个体工商户-微企业-小企业-中企业-大企业”的票据信用流转模式,真正实现国家政策提出的“脱核金融”和“普惠金融”。这才是真正能服务实体经济,解决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和融资贵的供应链金融新模式。

那么,这一创新模式究竟是如何实现国家政策倡导的“脱核金融”和“普惠金融”目标,毛强华深入探讨了“供票+担保”模式的具体运作机制,以及它在政策、市场和技术层面所带来的深刻变革。以下“M”为贸易金融杂志;“X”为毛强华)

“供票+担保”模式:亟待构建统一技术标准与业务规范

M:您认为银行机构在“供票+担保”模式中将扮演何种角色?积极参与该模式对于金融机构将有哪些好处?

X:银行在“供票 + 担保”模式中扮演着资金提供方与优质资产获取方的关键角色。作为资金提供方,供票作为电子商业汇票的一种,目前以 7 字开头的商业承兑汇票为主,此类商票若无银行授信与保贴额度,变现困难。而加入担保后,商票更易获银行保贴甚至承兑,部分可转化为 8 字开头的银行承兑汇票,利于支付流通。且人行鼓励贴现前供票通过银行间交易市场发行 ABN/ABCP,有担保的供票更易获得资金认可,发行价格也更低。作为优质资产获取方,受国家政策与监管考核要求,银行有支持小微企业等市场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这些主体签发的有担保供票,成为银行完成普惠金融指标的优质信贷资产。目前还需要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供票期限6个月,与大多数企业的生产经营周期和发票周期较难匹配,减弱供票的支付功能,进而影响供票的推广使用,呼吁监管部门能考虑将供票期限恢复为12个月。

金融机构积极参与“供票+担保”模式益处显著。在风险基本可控的前提下,该模式能让金融机构触达供应链长尾客户,践行普惠金融,完成考核指标。同时,通过提供保贴、承兑等服务增加利息收入和中间业务收入,还能吸引低息存款,优化负债结构,提升盈利能力,实现业务拓展、风险控制和社会责任履行的有机统一。

M:若要在业内推广该模式,您认为需建立哪些统一的技术标准或业务规范?

X:若要在业内全面推广“供票 + 担保”这一创新模式,构建统一且完善的技术标准与业务规范体系势在必行。票据业务与担保业务历经多年发展,相关的业务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已较为成熟。然而,针对这一新兴模式,仍需出台一系列针对性强、具有完善性的业务支持文件,以确保模式推广的规范化与标准化。

具体而言,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推进:

其一,在国家监管层面,建议尽快制定并出台《供应链票据管理办法》,明确将供应链票据贴现纳入银行普惠金融考核体系,为模式发展提供政策指引。同时,建议国家担保基金应针对“供票+担保”模式开展专项研究,出台与之适配的新型支持政策,如将经担保的供票纳入风险分担或补贴范围,强化政策保障。

其二,山东省临沂市于2025年3月14日出台了《临沂市支持打造供应链票据生态建设示范市行动方案》,该方案在供票发展支持方面具备很强的实操性,为各地政府在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运用金融工具赋能产业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鉴于山东省投融资担保集团开创性地推出了“供应链票据 + 担保”产融结合新模式,建议在模式实施过程中充分吸收临沂政府供票支持文件的有益内容,并推动将其升级至省政府层面出台相关支持文件,以扩大政策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也建议山东投融资担保集团的“鲁担惠企通”平台和临沂商城数科集团的“沂链通”平台签定深度合作协议,共同打造供票新模式服务普惠金融的标杠案例,为“供票+担保”模式全国推广树立样板。

其三,山东投融资担保集团的“鲁担惠企通”平台在上线前,建议在现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专门制定适用于“供票+担保”模式的业务与技术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确保业务开展有章可循、风险防范有据可依,为新模式的稳健运行奠定坚实基础。

打破固化认知,惠及供应链末端主体

X:长期以来,市场对于票据业务形成了两种较为固化的认知。其一,在票据签发之后,持票企业往往急于将其变现,这使得票据的融资属性被过度放大,而支付属性则相应地被严重弱化。其二,人们普遍认为票据是由大企业签发,然后依次向中企业、小企业乃至微企业进行流转。而个体工商户和“三农”经营主体则被排除在票据使用范围之外,这便是传统供应链金融中“大企业-中企业-小企业-微企业”的“信用传递链条”。

针对上述第一种固化认知,上海票交所新一代票据系统上线后,票据能够实现等分化至 0.01 元,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票据的支付功能。然而,在供应链中,大多数中小企业所签发的票据,由于“弱信用”等因素的制约,在支付流转过程中依旧面临着重重障碍。而“供票+担保”模式的出现与发展,有望显著改善这一状况。从现在市场实际的情况看,票据的流转手数已大大增加,不少都在十几手以上。下一步,随着“供票+担保”模式的广泛使用,在一些特定场景中,如线下市场与电商平台中,个体工商户与“三农”市场主体将成为供票支付产生效益的最大受益者。

对于第二种固化认知,“供票+担保”模式带来了“信用传递链条”原有观念的重大变革与重构。在该模式的支持下,借助真实数据的赋能,可以积极探索“个体工商户-微企业-小企业-中企业-大企业”的票据信用流转新模式。这一模式真正契合了国家政策所倡导的“脱核金融”与“普惠金融”理念,是一种能够切实服务实体经济、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与融资贵问题的供应链金融新模式。如此一来,处于供应链末端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能因开票支付,这些企业将不再会觉得票据是大企业凭借优势地位来压榨他们的工具,国家《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所提及的问题才有可能从根本上得到妥善解决。这里还涉及到一个问题是人行的《票据贴现、再贴现管理办法》中关于个体工商户不能进行票据承兑的问题也建议要修订。

M:您认为“供票+担保”模式对供应链票据资产证券化(ABN/ABCP)市场可能产生哪些影响?

X:票据资产证券化长期受信用分层不足和市场认可度制约,上海票交所首单贴现前供应链票据ABCP的发行虽取得突破,但“供票+担保”模式的创新更具变革意义。该模式通过政府性担保的信用加持,不仅破解了中小微企业票据的融资信用困局,更通过风险成本双降机制推动ABN/ABCP发行利率下行,同时增强二级市场交易活性。这种“信用赋能-成本优化-流动性提升”的联动效应,有望构建票据资产证券化市场的正反馈生态,使金融资源真正惠及供应链末端主体,催生市场指数级增长。

M:您认为担保机构在该模式中扮演了何种角色?这将对供应链金融生态产生哪些结构性影响?

X:在该模式中,担保机构扮演两个角色:一是如果担保机构的平台获批直连了上海票交所,则担保机构成为供应链票据业务核心风控管理者角色。如山东投融资担保集团的“鲁担惠企通”平台。二是如果担保机构的平台未直连,则是征信保证的角色。

担保机构成为供应链票据业务核心风控管理者角色。原有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平台风控的核心要点在于出票人/承兑人在金融机构拥有的授信,根据授信规模设定其在平台开展业务的额度。平台如需大规模开展中小企业供应链金融业务,由于中小企业开户授信银行五花八门,平台需要对接大量银行授信数据实现业务风控。

引入担保机构参与供票业务,基于担保机构在各家银行金融机构的授信,担保机构可通过平台线上实现对各产业链中小企业的风控授信,助力担保信用沿全产业链有效流通、传导与覆盖,依靠线上数字化传播惠及数亿小微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在此模式下,平台将与担保机构和高校联合共建票据供应链大数据风控模型,推动地区融担数智化发展。

小结

这一创新模式不仅重新定义了票据在供应链金融中的角色,更通过政策引导、市场推动和技术赋能三重力量,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打开了通往普惠金融的高速通道。随着“供票+担保”模式的深化与扩展,深信它将引领一场深刻的场景金融生态变革,推动金融资源更加公平、高效地流向实体经济的毛细血管,为构建更加包容、可持续的金融环境贡献核心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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