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B50学术委员|郭田勇:谈《宪法修正案》学习体会

2018-04-17 13:37:19   内容来源: 中财金院党员之家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本次宪法修改把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序言部分;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进宪法《总纲》;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这是执政党重大的政治决定,是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和人民意愿的重大决策,也是将党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不二选择,更是实施宪法的具体表现。

 

通过回顾我国宪法制度发展历程,尤其是认真学习本次《宪法修正案》,结合自己本职工作以及作为民主党派一员,有以下几点体会:

1、宪法是依据社会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金融研究工作亦应与时俱进。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因此宪法修改是时代必然、实践必要。金融研究是认识客观世界和社会实践的一门工作,新事物、新事件的出现必然要求金融研究能够及时做出应对,比如互联网技术与金融的结合催生并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理论研究。因此,金融研究工作要紧紧把握与时俱进这个精髓,思想上不断有新的解放,理论上不断有新的发展,实践上不断有新的创造,永不自满,永不懈怠。

2、 宪法修正案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金融研究工作应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要求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经济工作的主线,作为金融研究工作者,一方面研究工作要遵循该主线,坚持正确的工作策略和方法,坚持问题导向、风险导向,加强对不利于供给侧改革的金融行为的分析与研判,协助管理部门引导金融服从大局、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风险;另一方面要深耕供给侧改革理论研究,通过监管交流、市场调研、数据分析等方法,抽丝剥茧进行理论抽象,从更加客观中立的角度不断丰富供给侧改革理论内涵。

3、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自己在参政议政中应体现宪法意识。自己作为民主党派一员及北京市政协常委,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更应在具体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政治协商职责时,将宪法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主动依法办事,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特点,围绕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把宪法意识深入融化到工作、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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