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B50成员|周红军:信用保证保险助力国内信用证业务发展

2018-01-17 13:58:34   内容来源:天九湾贸易金融

作者:周红军

单位:安邦保险集团国际部总经理、邦贸易平台负责人

 

摘要:2016年10月8日央行与银监会颁布实施新的《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对于规范集结算、担保、融资功能于一体的国内信用证业务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经过一年左右的发展,未发生爆发式增长的情况,这可能与广大中小银行对国内信用证业务不熟悉、福费廷二级市场中小银行资信较难被接受等有关,未来通过为开证行提供信用保证保险的切入,或可促进国内信用证业务大发展。

 

为更好地适应新常态下国内贸易发展需要,通过合理运用金融工具引导资金脱虚向实,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人民银行与银监会以联合公告形式(2016年第10号)颁布了新的《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并自2016年10月8日起施行。

 

信用证这一传统的金融工具多运用于国际贸易中,因其具有支付结算、信用担保及融资方式多样化等功能特性,近年来伴随着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逐渐被引入运用到国内贸易往来中,越来越被众多的国内银行和企业所认知,市场需求越来越旺,新办法的出台必将为国内信用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在当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背景下,金融业承担着去杠杆、防风险、引导资金脱虚向实的重任,要将此重任落到实处,其中合理运用合适的金融工具是重要抓手。

 

一、运用国内信用证节约银行经济资本的特性,助力供给侧改革

 

根据巴塞尔协议Ⅲ和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在计算杠杆率时,对贸易项下原始期限1年以内具有短期自偿性质的表外信用证信用转换系数为20%,信用证项下由开证行承担独立付款责任的贸易融资表内资产风险权重,原始期限3个月以内的为20%、原始期限3个月以上的为25%。

 

依照监管要求,我国商业银行需在2018年底前达到规定的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通过加大国内信用证这一节约经济资本的金融工具运用,相对目前主要以贷款为主的企业融资而言,从资本占用的角度,可扩大4-5倍支持力度,最大限度满足供给侧改革银行授信支持的需要。

 

二、运用国内信用证贸易背景真实性的特性,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

 

根据新的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适用于银行为国内企事业单位之间货物和服务贸易提供的信用证服务,信用证的开立和转让,应当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据以付款或议付的单据,至少包括发票和表明货物运输或交付、服务提供的单据。

 

新办法相关要求,尤其是强制要求提交增值税发票和供货单据或提供服务单据,从源头上保证了每笔信用证交易的贸易背景真实性,克服了票据等金融工具存在的不足,可最大限度保证资金流向实体经济。

 

三、运用国内信用证融信、融资方式多样的特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信用证由买方银行开立、凭卖方提交规定的单据付款。一方面,通过银行信用替代商业信用,较好解决了买卖双方互不信任问题,即买方担心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担心发货后买方不付款。另一方面,买卖双方可在信用证操作的不同环节,申请办理授信开证、打包贷款、卖方押汇、议付、福费廷、资产证券化、买方押汇等融资,较好解决了买卖双方在发货前、发货中、发货后的融资需求。

 

信用证所具有的融信与融资功能,远超目前市场上常用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

 

四、运用国内信用证开展福费廷及二级市场业务,银行同业可联手帮助企业管理应收应付账款

 

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是指银行无追索权地买入由开证行确认到期付款的未到期应收账款债权。对卖方而言,在发货或提供服务后交单、获得开证行确认到期付款承诺后,将应收账款卖断给银行办理福费廷业务,可规避未来收款风险,且在不占用自身授信额度情况下获得无追索权融资,极大地改善了财务报表;对买方而言,在收到货物或得到服务后,无需立即付款而获得延期付款的便利,增加了贸易机会,同时可将延期付款费用打入成本便于效益核算。

 

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二级市场业务,是指银行以约定的价格,在二级市场与其他银行同业开展转卖或包买经开证行确认到期付款的应收账款债权。对转卖行而言,通过转卖获得资金,进而有更多的机会支持企业贸易开展;对买入行而言,通过包买付出资金,从而实现对企业贸易活动的支持。

 

五、运用国内信用证对贸易“三流”的掌控,可较好地防控授信风险

 

在国内信用证开立、通知、保兑、转让、交单、议付、付款或承诺到期付款、拒付等全流程业务处理过程中,银行获取了买卖双方签署的基础交易合同/订单、增值税发票和表明货物运输或交付以及服务提供的单据,买卖双方银行均需对买卖双方的资信及贸易背景进行审核调查,每笔信用证付款自动满足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要求。

 

国内信用证通过对买卖双方贸易项下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三流”的掌控,可较好地帮助银行防范与该笔信用证相关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

 

六、运用信用保证保险,防范开证行信用风险,助力国内信用证推广应用

 

新的办法放宽了国内信用证业务准入,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均可办理,但实务中面临各银行资信与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遵守规定与惯例也不一,直接影响了国内信用证业务的推广运用。

 

为满足国内信用证业务风险防控需求,保障国内信用证市场平稳发展,保护信用证交易相关方的交易安全,安邦保险在国内率先推出了面向信用证开证行、信用证受益人、信用证项下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受让行或可对应收账款债权主张权利的其他当事银行等风险管控需要的国内信用证信用保证保险系列产品,且依托“邦贸易”平台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极大提高了国内信用证市场接受度和流通性,保障了国内信用证交易的安全性,促进了贸易便利化。

 

综上,国内信用证这一交易银行常用的金融工具,属于银行低风险业务、低资本耗用业务,对繁荣国内贸易、拉动实体经济发展作用巨大,未来在信用保证保险支持下,定会得到充分发展,促进金融持续向振兴实体经济发力、聚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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